1月18日电(邓伽、张远南)记者从17日召开的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会议上获悉,2008年海南检察系统批捕案件准确率为99.6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了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2009年,全省检察系统将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介绍,2008年全省检察系统继续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和重大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案件准确率为99.61%,同比上升0.58个百分点;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99.9%,同比上升0.052个百分点,各项主要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显现出强劲态势,反贪部门提前97天完成全年考评目标,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立案数同比上升20.1%,列全国反贪工作前位;反渎部门侦结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3个百分点、12.5个百分点和21.5个百分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域不断拓展,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预防效果更加凸现。各类诉讼监督工作有新的突破,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改变率为82.8%,同比上升39.9个百分点。
据介绍,海南省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实行《受理投诉检察人员有关办法(试行)》以来,有洋浦、屯昌、琼中、陵水、保亭、五指山、白沙、琼海等8个院保持了零投诉,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司法考试培训考试通过率再创新高,达62.6%,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和39个百分点,队伍的整体执行力明显提高。
法律监督向基层农村延伸的新机制继续深入推进。目前已在12个市县(区)设立15个派驻乡镇检察室;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探索构建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四位一体”的检察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民事检察督促起诉制度;完成了分院机构布局调整工作,增强了检察工作整体效能。
2009年,海南省检察系统将着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政府投资安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保障企业生存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涉及民生的各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