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国土局地籍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管理
来源:资源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王海东


    1、地籍信息系统概述

    1.1 基本概念

    土地是人类立足的场所、生存的条件和使人类劳动过程能够得以全部实现的基础。地籍管理是为了获取土地的自然、经济和法律状况等(如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信息,按国家统一的方法、程序和制度所实行的一系列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工作措施体系。地籍管理是地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其它地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是实现地籍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是地籍管理体系的技术部分,地籍信息涉及到辖区的每一宗土地,具有量大、大多为空间数据、数据处理复杂等特点。

    1.2 地籍信息系统概述

    随着GIS技术、空间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客户机/服务器方式的地籍信息系统,这种体系结构的地籍信息系统实现了地籍资料的共享,但是不能满足远程访问和地籍分级管理的要求。未来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必然是基于Intranet/Internet网络的、作为数字地籍乃至“数字国土”基础的共享的信息平台,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基础上,实现国土资源信息的监督与控制,为合理利用土地、为国土资源保护提供基础的信息平台。

    1.3 地籍信息系统面临新背景
    
    2005年10月,国土资源部计划在全国范围实施“金土工程”项目,是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得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了“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信息共享、服务管理、面向社会”的指导方针,并在全国统一推广了ARC GIS图形信息系统和ORCLE数据库软件。

    2005年11月3日召开的全国信息化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制定和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是顺应世界信息化发展潮流的重要部署,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新阶段任务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不断把我国信息化提高到新水平。”

    为全面查清全国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为土地的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部署,至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东部地区调查。至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国调查工作。目前,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办公室已经制定了数据建库标准。

    2、地籍信息系统构架思路

    在全国“金土工程”的大背景下,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契机,根据日常工作管理的需求,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笔者提出以下思路。

    2.1 总体框架

    根据我国地籍管理工作的现状情况,应该首先在市一级国土管理部门建立数据中心。地籍信息系统是“金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籍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在统一数据库标准的基础上,以地籍图形数据为信息基础,逐步建立覆盖测绘、用地、规划、监察、矿产等国土管理信息系统。

    地籍信息系统以电子政务平台的思路建设,将政务处理、业务处理和事务处理一体化融合。系统由构建平台、运行平台、政务运行平台、调查平台及信息发布平台组成。

    地籍信息系统以关系型数据库为基础,将元数据、工作流数据、业务数据、空间数据、档案数据以及文件数据进行一体化存储;以信息网络为载体,通过元数据定义组件、工作流定义组件、动态表单定义组件、地图应用定义组件、信息交换定义组件等组成的系统构建平台进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定义与维护,从而实现工作流管理、动态表单管理、元数据管理、活动目录管理、系统备份管理等工作的统一后台系统维护,进而实现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的统一构建与维护,应具有高度可伸缩性和可扩展性。

    地籍信息系统以工作流监控组件、动态表单监控组件、电子档案组件、地图应用运行组件、信息交换运行组件以及各种业务运行组件等构成的系统运行平台为依托,以数据中心为枢纽,通过信息采集、分析和评估等手段,以地籍信息和基础地形信息为数据源,以统一的信息化标准、相关政策法规与管理制度、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为保障,实现包括办公办文系统、业务审批系统、辅助办公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土地登记业务处理系统、地籍查询统计系统、地籍调查测绘系统等在内的运行系统,同时实现包括信息发布与查询、网上受理与登记、网上电子地图系统等在内的信息发布平台。

    2.2实现县(区)局、市局、省厅的三级政务系统信息交换

    具体包括:
    县(区)局上报到市局,市局收到县局上报后的审批处理。
    市局上报到省厅,省厅收到市局上报后的审批处理。
    省厅批复给市局,市局收到省厅批复后的处理。
    市局批复给县局,县局收到市局批复后的处理。
    交换不受数据库类型、GIS平台的格式制约,采用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的vcd交换格式进行,具有通用性的特点。

    3、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

    3.1 实用性

    信息系统应当建设成应用系统,直接为地籍管理工作服务;实用与否关系到系统的存在价值和生命力,也是系统开发者首先要遵循的原则。系统的最终用户是地籍管理部门的各级领导与工作人员,系统的实用性是衡量系统开发成败的重要标准。因此,系统的建设应当紧紧围绕着日常的地籍管理业务,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和业务流程,设计操作简便、结构合理、运转流畅、适应性强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考虑到地籍管理工作对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依赖性,系统设计应当考虑将图形与属性的操作、浏览、查询、分析等复杂的功能操作起来简便化,要求能够融汇在办公自动化的流程之中;基本做到:鼠标点到,事务办好。

    3.2 先进性

    在系统的总体架构上,要采用国际上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网络环境、硬件产品、软件平台应选用主流的先进产品;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需要遵照软件工程标准与管理规范,采用面向对象的理论,组件式开发技术,并吸纳软件构造的最新方法,保障系统建设的高起点,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只有实用先进的系统,才是用户需要的,才能受到用户的欢迎与认可,同时,也会进一步促进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提高。

    3.3 高效性

为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了WTO,客观上要求政府管理机构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土地管理部门所承担工作量大、任务重、情况复杂,利用现代化技术使工作人员从繁忙的手工作业中解脱出来,是建立土地信息系统的重要目标;因此,系统设计与建设,需要考虑系统的运行效率与速度,确保系统投入运行之后,与传统的工作模式相比,具有显著的优势。

    3.4 稳定性

    系统运行的稳定性是衡量系统建设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一、要求系统在提交使用前,需要严格的按照系统开发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严格的测试,力争将系统的不稳定因素和系统缺陷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障系统高效稳定的运转;二、系统必须具备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在发生不可预见故障的情况下,首先要能够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其次系统能够具备良好的恢复运行机制;三、对操作过程中的错误,系统可能出现的软、硬件故障,系统能够给出错报告及处理的方法。

    3.5 安全性

    由于土地管理工作涉及到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合法拥有的土地权益一经注册登记,其数据便具有法律效力,数据变更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因此,系统的安全性是系统建设中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数据的分布式管理、分级权限设定、数据保密措施、数据备份功能、系统操作日志、病毒防范手段、恶意破坏追查及系统自身的安全机制等方面,都是系统安全性所要考虑的问题。

    3.6 规范性

    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涉及到一系列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土地管理部门与软件开发单位的有机配合,管理人员与开发人员的有效沟通,项目的组织管理与进程的控制手段,程序的开发过程与软件的测试集成,系统的操作使用与系统的维护升级等方面,需要制定系统工程管理规范、系统开发规范、系统文档编写规范、系统验收规范,目的是保障系统按照设定的目标、计划实现系统的设计思想。

    3.7 开放性

    土地管理行业在国内起步较晚,法律、法规、政策与技术规范、标准相对滞后,在实践中需要不断的完善。系统的建设也需要适应土地管理业务的变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尽可能的提供可定制的流程、窗体及数据库的修改功能,先进的程序编写机制与规范化接口定义方式,良好的二次开发工具与多种数据交换格式,满足系统的上接下联、横向沟通、业务流程自定义的需要。

    3.8 人性化

    表现优良的信息管理系统应当采用人性化的接口设计,赋予计算机虚拟的情感,把紧张繁忙的工作转化成轻松休闲的人机对话,真正把计算机做为工作中的得力助手和伙伴。

    4、地籍信息系统实现的功能

    4.1系统基本功能

    地籍信息系统应该覆盖城镇地籍管理以及土地利用数据及变更管理两个方面,并实现两者图形系统的统一调用。其基本功能必须能够满足以下几项要求:(参考国土资源部的测评要求)

    -满足各种类型的登记,用户可自行增加登记类型
    -设定流程功能
    -设定审查审批条件
    -自动检查抵押、查封情况
    -图数互查
    -多条件查询
    -输出标准分幅地籍图
    -宗地图的整饰输出
    -按街坊输出地籍图
    -按任意区域内的图形整饰、输出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他项权利证的制作与输出(浏览与套打)
    -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审批表的制作与输出(浏览与套打)
    -土地登记卡的制作与输出(浏览与套打)
    -土地归户卡的制作与输出
    -批量导入导出数据
    -支持扫描录入
    -制作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制作宗地面积汇总表
    -图层管理
    -定制符号库
    -坐标变换
    -图幅拼接
    -用户权限管理
    -缓冲区分析
    -矢量数据与栅格数据一体化管理
    -历史信息的存储、查询和追溯
    -日志管理
    -合理性检验
    -过程监控
    -督办崔办
    -信息发布
    -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用户通过触摸查询系统及Internet查询业务的办理情况。
    -与其它业务系统地接口

    4.2一体化解决方案

    4.2.1图形业务一体化

    系统可采用组件式GIS技术进行开发,实现图形处理与业务办理的完全一体化集成。系统应具有丰富的符号化表现能力,内置多种符号、线型、填充模式,可以进行完全的自定义修改;丰富的专题图制作与表现,分层设色、点密度、等级、直方图、饼图、玫瑰图、三维直方图、三维饼图、自定义专题图等;支持三维建模、分析、显示,支持TIN、DEM数据模型,三维显示、2.5维显示、动态三维显示。

    4.2.2办理方式一体化

    所有业务采用同一个界面,系统自动识别不同的业务类型调用相应的模块进行处理,操作方式完全一致。

    4.2.3受理经办一体化

    业务的受理和经办过程通过工作流系统紧密的结合到一起。各个业务通过窗口受理、资料录入、审核、审批、归档等一系列活动,完美体现一体化过程。

    4.2.4数据存储一体化

    系统采用Oracle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真正做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一体化存储。通过SDX引擎可以方便、快捷的访问数据。

    4.2.5界面集成一体化

    业务系统统一在IE浏览器中运行,各个业务系统的界面集成到了同一个运行环境中。  
     
    4.2.6实现数据管理一体化

    采用Arc GIS空间数据引擎,可以直接访问和操作Oracle 空间数据库,为国土资源局已有数据的衔接、为和省厅空间数据管理同步提供好的解决方案。

    实现多类型、多格式、多尺度、多维、多时序国土资源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1)采用空间数据库技术,实现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多应用类型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2)实现不同数据格式、不同服务器、不同类型的空间数据的无缝集成;
    3)将不同尺度的空间数据综合在一起管理,实现不同投影(分带)坐标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
    4)采用历史数据库技术,实现不同时期国土资源空间数据的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