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网民已达2亿,正确对待,可以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共建和谐社会,而把网民当洪水猛兽,不仅挡不住洪水,还可能毁了良田。
网民是什么?这个问题看上去很简单,但仔细想想并不简单。
在反对藏独及西方媒体不实报道的行动中,网民的自发行为显示出许多独特之处。网民对西方媒体关于西藏问题的不公正报道,穷追不舍,寻根溯源,提供证据,证伪不实。那股劲头不亚于在华南虎事件、铜须门事件中的表现。这一回,网民作为积极的力量,站在了维护政府一方。反观藏独背后的西方反华势力,从布鲁塞尔开始,精心策划组织了近一年,想给中国政府带来大麻烦,但他们却遇上一个意想不到的新对手,这就是网民。西方媒体对付网民对不实报道的揭露,束手无策。既不能说网民不民主,又不愿坦承错误,陷入了比华南虎事件当事人更大的尴尬之中。
我赞成如下说法:“对于大多数参与者来说,这场战斗无关政治和经济,而是对不公正的反抗。中国人民以自信、有理有制、创造性的方式追求公正。”在我看来,这场信息对抗,固然有爱国主义等政治成分,但真正体现网民特色的,是他们对话语正当性的追求。许多网民是被诸如CNN断章取义、NTV、BBC移花接木,“假扮僧侣”等滥用话语权的行为激怒,出于恢复话语的正当性而站出来的。
网民不等于网上公民
网民等于网上的公民吗?最容易产生的一个错觉,就是把网民等同于网上公民。其实,公民是一个现代性概念,而网民是一个后现代性概念。它们之间具有本质上的不同。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权利属于政治权利,权利行使于同质性的社会空间维度。网民是由异质性的个人通过网络互联形成的虚拟群体,网民权利属于不可交换的自然权利,权利行使于异质性的信息空间维度。
信息空间本身,就是指异质性空间。信息作为熵,是异质性的度量。这是信息空间与其它空间(自然空间、社会空间)最大的不同之处。
网民固然可以把公民的行为搬到网上,那只不过是公民的电子化。但我认为这只能算网民与传统结合的行为,是网民行为的一部分,是与传统不分的那部分,不是网民的特质所在。例如电子民主,就属于这个范畴。网民的特质是追求异质性,而非同质性。比如,一个网民可能同时参加铜须门、华南虎门和藏独门的“追杀”行为(指穷追事实真相),它们的政治含义是不一样的,如果追求同质化,显然应按立场站队;但一个网民实际上可能同时参加这三样行为,而并行不悖。
这说明,在网民的特质中,事实与价值是不分的。他们并不按某种“普遍真理”一成不变地指导行动。对一个具体的网民来说,可能用公民的属性去覆盖网民的特质;但对网民整体来说,网民的特质却是不可覆盖的。相反,网民在什么时候行动呢?正好是在事实与价值背离现象发生的时候。在反对藏独的例子中,西方媒体根据价值,任意剪裁事实,是一种十足的政治行为。这种背离立即点燃了网民的兴趣,他们用事实与价值一元化这种非政治行为,去反对西方心物二元的政治行为,将价值还原为事实,根据事实来直接进行价值判断。这就是网民的不同之处。
不久前,我曾和胡泳聊起薄伽丘和拉伯雷的笔法。《十日谈》、《巨人传》对于僧侣偷情的描写十分独特,不同于中世纪和现代。一方面,他们对僧侣偷情十分欣赏;一方面,态度却是批判。看起来矛盾,其实不然。薄伽丘和拉伯雷的讽刺是说,僧侣可以尽管偷情,但不要假装道貌岸然。其实网民就是这样,他们最最讨厌的就是说一套做一套。要当婊子,就大大方方的当;千万不要立牌坊,谁立牌坊就拆谁。
西方媒体的被动有深层原因,他们拿对付公民的办法来对付网民,失足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断裂。他们找不到回应办法,主要是找不到对付异质性的办法。
网民在日常生活中主张权利
纯正网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抽象地选择话语。他们每每以独一无二的案例,切入想要切入的话题。把每一个高高在上的政治行为,放在日常生活语境中来解构,这就是话语正当性的妙用。
例如对CNN网站有意剪裁藏独分子的照片,网民的兴趣不是集中在宏大叙事上,而是集中在照片中那个特定的画面:几个藏独分子向军车投掷石块。他们最热衷的,是考证新闻照片背后的原图是什么样的,技术上是怎么回事。在华南虎案例中,这种特点更加突出,网民分成各种细小的兴趣小组,有的研究光,有的研究树叶,有的研究年画,有的研究生态保护……。这不是在搞政治,而是在做游戏。他们要的是,从此时、此在的事实与价值的同一中得到心物一体的满足。
映射到权利上,网民的特点,是把关于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话语,视为一种宏大叙事;认为这些宏大叙事必须在正当性方面,接受实际的、眼前的话语的检验,要切合当下语境。
公民在公共领域实现自己的主张,网民在日常生活领域实现自己的主张。公民是理性的,网民是感性的。网民并不关心纲领,他要在每件实事上,检验善恶真伪。因此对网民的权利,与对公民的权利,响应方法是不同的。网民要求一对一响应,就事论事,有理说理,一事一议,及时反应。比如,湖南省林业厅对华南虎录像造假做出迅速反应,使网民的知情权得到了及时满足。对网民的典型误解是,一只老虎是真是假,有什么关系?老虎是一个日常生活事件不假,网民不是公民也是真的。作为公民,他要关心政治;作为网民,不关心老虎关心什么呢?准确说,网民通过老虎来看人,通过日常生活看待政治,总之,通过实事来看纲领。不抓住这个规律,就看不懂网民。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加拿大政治学教授阿维格尔说:“尽管国家是重要的政治斗争的场所,但公民现在被看作是在他们的家庭、车间、性关系中就建立了他们的政治主张。” 意思是,政治不再是议题集中的那些“大事”本身,而是扩展到“小事”之上。这些小事,反映的是网民的网络自然权利。
正面响应网民,需要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将政府服务水平,提高到为人人服务(约等于为人民精准服务,为人民及时服务)的新阶段。从危机处理角度讲,就是要对网民自发形成的“日常生活”的热点,进行认真负责、快速及时的响应,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网民权利通过话语实现
如何理解网民的行为,由针对一个个具体事件的话语组织起来这种现象呢?
这是由信息空间的异质性决定的。异质性表现为权利的不可通约,这决定了网民难以形成共同的抽象利益。由于语言长于表现异质性,网民借助语言这种信息空间的“显影液”,可以显现多元化的具体利益。互联网,正好成为这样一个话语交换场所。布尔迪厄称之为语言学场域、文学场域,福克斯和米勒概括成“公共能量场”。
仔细观察网民的语言场,不是无规则和无序的,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是要求“切合语境”。现代性的公共行政之所以不能切合语境,是因为它们只能从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角度概括民众利益,而所谓切合语境,就是指切合民众在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中表达的政治意向。为此,要通过以语言为媒介的意义分析达到效果。语言交换,在电子政务中,可以通过编码和解码的方式,大大地提高效率。这是达到“办实事”水平的根本生产方式。在电子政务中,切合语境,主要是通过贴近群众,随时随地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来实现。
第二是要求自主参与。对话的作用在于消解中介和一切迂回的价值阻梗,使民众意志不受官僚中间扭曲地传达。尤其是使生产者与消费者以平等身份对话,这是从中间价值回到生活世界、以人为本的一种方式。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本质上就是一种日常生活对话关系。
第三是要求体现意向性。话语分析非常强调个性化选择的作用。消费意向性的分析,处于电子业务的核心。电子政务在发展的高级阶段,不仅要响应公民,还要响应网民。这些网民将是个性化的公民。
响应网民不是民粹主义
有人认为,网民的兴起带来的将是民粹主义。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看法。民粹主义本身是一个现代性概念,与后现代的互联网有本质区别。
读过屠格涅夫长篇小说《处女地》的人,会有一个关于民粹主义者的直观印象,包括 “到民间去”运动以及理想主义者。民粹主义又称平民主义,在现实中由俄国民粹派、美国人民党、拉美庇隆主义等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是一种在超级明星领导下,面向中下层的草根政治。在中国,也有人把群众路线曲解为民粹主义。
响应网民,为网民服务,与民粹主义有重大的不同
第一,同是强调草根的首创性,网民不需要超级精英。
网民是草根,民粹主义的平民也是草根。他们从远景上,都不赞同社会的精英化。民粹主义不具备草根主流化的生产力基础,而且它有一个最大的矛盾之处,就是它在纲领上反对代议制,但却需要有一个超级精英来为所有草根代议,这为政客的蛊惑与僭越留下制度性漏洞。互联网尤其是Web 2.0强调草根,是基于IT生产力导致的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和扁平化。随着网络和知识的普及,专业分工日益被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覆盖,人人都是精英,所以无所谓精英,自然也不需要救世主。
第二,同是关注民生,网民不依赖宏大叙事。
民粹主义仍然需要同质化的宏大叙事来凝聚共识,这是由工业化的社会组织形式决定的。网民则不再以持续四年的宏大叙事主题走到一起,而是通过话语形式,化整为零地在日常生活中,在具体实事上主张自己的权利。网民把宏大叙事留给公民。
第三,同是自组织,网民并不排斥政府
民粹主义同时表现出无政府主义的特点,认为社会可以自组织,因此不需要政府来组织。理想的方式就是原始乌托邦。网民虽然以社区、论坛等形式,可以实现自组织和自律,但并不排斥政府在公共领域进行管理和组织。网民只是在政府管不好,管不了,不该管的领域,特别是在私人领域,实现自组织,理想的方式是网民与政府共建和谐社会。
我们这里突出的,是网民不同于一般公民的特性方面。在实际生活中,特殊与一般是不可分离的。网民在网下也是公民,这决定了他可以把网下的身份带到网上来,使网民具有公民和窄义网民的双重性。网民的公民属性如何实现,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问题,我们把它悬置起来,交给现代性的专家来解决。
今天,中国的网民已达2亿。研究网民特性,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思考问题的主要之点,在于跳出传统的物质维度、同质化维度的视角,从语言的维度和异质性维度,审视另一个平行空间正在发生的现实。全球华人在网上共同维护北京奥运火炬、反对西方强势媒体违背职业道德的行动,启示我们,正确对待网民,可以调动网民积极因素,共建和谐社会;把网民当洪水猛兽,不仅挡不住洪水,还可能毁了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