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为0.609,京沪津浙粤信息化发展水平居全国前五位
本报讯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一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据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测算显示,2006年我国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为0.609,按物量计算方法比上年增长9.86%。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和广东信息化发展水平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居前五位。
2006年我国信息化发展总指数达到0.609,比2005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其中,北京最高,信息化发展总指数达到0.868;上海居第2位,为0.812;天津居第3位,为0.708;分别比上年提高2.5个、3.3个和2.0个百分点。但我国的信息化发展也存在着不平衡问题:一是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数字鸿沟较大;二是在信息化的五个分类指数(基础设施指数、使用指数、知识指数、环境与效果指数、信息消费指数)间,存在着发展不平衡问题,其中环境与效果指数和基础设施指数比较低,与总指数差距较大。
———2006年我国信息化发展指数稳步增长。与2005年相比,2006年我国信息化水平继续稳步提高,其中,使用指数的增长速度最快,达到22.77%;其次是基础设施指数,增长8.90%,环境与效果指数增长7.73%,知识指数增长2.56%,而信息消费指数有所下降,为负增长1.13%。
值得注意的是,与“十五”期间的年均增长速度相比,2006年信息化发展指数的增长速度有所放缓。2006年信息化发展总指数增长9.86%,比“十五”期间的年均增长速度回落6.75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国信息化基础设施经历了前10年从无到有的快速增长过程,目前进入了稳步发展阶段,电视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拥有率增长逐年放缓,致使2006年基础设施指数的增长速度比“十五”期间回落13.31个百分点。二是互联网用户数的增长速度比2001、2002年也有大幅下降,因此使用指数回落了13.94个百分点。三是近年来由于信息化产品价格和通信价格的下降,以及居民在购房、购车、教育等方面支出加大,因此信息消费支出虽然总量上升,但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却有所下降。2006年信息消费指数比“十五”期间回落6.45个百分点。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信息化经过前几年的快速起步建设阶段后(“九五”期间信息化发展总指数年均增长速度为70.14%),开始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十五”期间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从2001年的0.501提高到2005年的0.591,年均增长16.61%。
———我国信息化发展水平五类地区比较表明,我国信息化发展在地区上不平衡,地区间存在较大的数字鸿沟。
从我国各地区来看,通过比较分析,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划分为五类地区:
第一类地区包括北京和上海。2006年,北京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为0.868,接近2005年世界排名第11位、属于信息化发展中高水平地区的日本(0.871)的水平;上海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为0.812,接近排名第16位、属于信息化发展中高水平地区的意大利(0.814)的水平。我国第一类地区2006年信息化发展总指数平均为0.840,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38倍,被称为信息化发展高水平地区。第一类地区的特点是:五个分类指数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北京、上海两市的基础设施指数大大高于其他各省市区,使其发展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类地区包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陕西、吉林、山东和山西,共10个省(直辖市)。这些省(直辖市)2006年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介于0.602至0.708之间,平均水平为0.644,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06倍,相当于第一类地区的77%,被称为信息化发展中高水平地区。
第三类地区包括重庆、黑龙江、湖北、河北、内蒙古、海南、新疆、湖南、江西、宁夏、四川、广西、安徽和河南,共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些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介于0.550至0.599之间,平均为0.573,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94%,相当于第I类型地区的68%,被称为信息化发展中等水平地区。
第四类地区包括青海、甘肃、云南和贵州,共4个省。这些省2006年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介于0.499至0.542之间,平均为0.525,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6%,相当于第一类地区的63%,被称为信息化发展中低水平地区。
第五类地区为西藏自治区。2006年信息化发展总指数为0.457,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5%,相当于第I类型地区的54%,被称为信息化发展低水平地区。该类型地区的主要特点是:知识指数和信息消费指数与全国平均水平及其他各类型地区的差距显著。这也是该类型地区与其他类型地区的主要差距。
杨京英 杨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