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法院精心谋划2007年工作
来源:重庆法制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重庆法制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银犬辞旧岁,金猪迎新春。新的一年,为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落实依法治国、实现公平正义、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为建设“平安巫山”、“和谐巫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2006年11月中旬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着手展开调研,精心组织谋划,描绘出2007年法院工作蓝图。

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刑事打击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治安的恶势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以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发挥民事调节功能,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权属争议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依法审理涉及土地、城建、治安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做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执行活动,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努力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都能依法及时得以执行,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认真落实便民措施,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抓好立案信访。健全诉讼指引制度,推行巡回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节假日立案等便民利民制度;完善信访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强化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对部分特殊群体缓、减、免交诉讼费,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强诉讼调解。积极探索庭前调解,强化庭审中的调解,做好宣判前的调解。搞好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的衔接,充分挖掘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致力法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主题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加强指导、组织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判断形势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服从大局和正确使用审判权的能力、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以及开拓创新与协调各方的能力,努力打造团结和带领干警公正司法、开拓创新的坚强领导集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强化内部纪律、规范监督机制,确保法官队伍公正廉洁。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切实加强审判办公信息化建设,远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在确保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和执行过程公开的功能和作用,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认真贯彻市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指示,重视基础,狠抓基层,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加快法庭建设,并在办公设施、车辆配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接受各方监督

    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重要保证。对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及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主动将人民法院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进一步畅通接受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渠道。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院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