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造互联网+纳税平台 推进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
记者 李阳 谭柯 北京报道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3月5日,就“国地税服务如何深度融合”、“营改增后地方性营业税优惠政策如何平移”等话题,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审计局副局长丁时勇接受了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专访。
受多因素制约影响 国税地税融合不足
丁时勇介绍,关于国税、地税融合,中央及国家税务总局已有多个文件推进,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将“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明确为重要指导思想;《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将“服务深度融合”细化为20项工作措施,增强了操作性。
在目前实践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受征管资源配置制约,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基础不牢。”丁时勇说,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造成联合办税机制缺乏系统化支撑,每项工作牵头部门不一,缺乏统一规划和考核。此外,在设备投入、软件开发、经费拨付等方面对国地税深度融合的保障还不足。
在管理上,由于部门壁垒制约,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程度不深。丁时勇说,现行征管体制下,国地税职能界定重叠,职责分工交叉;比如企业所得税,两部门都有征管职责。同时,部门之间沟通不够,国税、地税主要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沟通,时间、次数有限,缺乏实效和长效。
此外,国税地税融合发展,还存在受技术支撑制约,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渠道不畅;受法律制度制约,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保障不足等难题。
打造互联网+纳税平台 推进国地税服务融合
丁时勇建议,完善合作方式,顺畅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运行机制。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由于国地税分为两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要通过顶层设计规范合作事项相关设备投入、软件开发、经费保障程序。
其次,要完善基层合作,继续完善联合领导机制,在前期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区县一级以正式文件等方式,明确合作内容、合作部门、合作目标、合作责任人等,改变国地税合作多靠行政命令、缺乏长期规划的状态。
要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除国税、地税外,应将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纳入参会范围;提高会议频次,由地方各级政府牵头,建立季会或月会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调查研究,适时举办税收形势分析研讨会。
在技术层面,提速“互联网+纳税服务”,健全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信息平台,统一服务。按照《合作工作规范》“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建成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融合双方业务”的电子税务局的要求,加快推进各省市完善电子税务局,使纳税人享受足不出户、如影随形的办税体验。
在此基础上,扩大网上办税服务范围,可借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电子税务服务内容,扩大网上办税服务范围。
同时,加大对纳税人的技术支持,国地税加强“线上共建”,使12366语音热线提供国税、地税两家政策咨询办税指南、投诉受理等人工服务和全天候自助语音服务。此外,丁时勇建议,还应推动立法定规,为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提供法律保障。
明确营改增优惠政策平移 强化政策惠民、政策惠企
当前,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以及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已全面推开“营改增”,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新任务、新挑战。丁时勇说,相对“3+7”行业“营改增”,四大行业“营改增”因其具有户数众多、业务丰富、链条复杂、财务核算特殊、涉税金额巨大等特点,给实际征收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比如,国税地税深度融合过程中,还有地方性营业税优惠政策未平移、全面“营改增”派生的企业所得税管辖权不明确等难题。
对此,丁时勇建议,首先应合并税目,简并税率;对增值税进一步简并税目,在充分论证、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逐步减少税率档次,充分发挥增值税中性效应,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其次,应加强配套政策调研,有效解决优惠政策延续问题;地区营业税优惠政策多考虑地方发展特色,集中于当地支柱产业、行业发展阶段及具有特殊建设目的涉及的特殊群体,直接关系这些群体的切身利益。全面“营改增”后应有效解决优惠政策延续问题,继续强化政策惠民、政策惠企。
此外,丁时勇表示,应明确企业所得税管辖权,合理调配征管力量。积极研究“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其它各类税种在管理中的前后差异,明确国地税共管企业所得税的归属问题;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平衡各税务机关管理人员与实际管理纳税户数量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