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文化网沧州电(张丙真)今年以来,泊头市检察院以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合作,共同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对接。
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建设。泊头市检察院和各行政执法机关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作出具体规定。选取工商、税务、监察、土地、交通等10个单位,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信息通报不及时、渠道不顺畅等问题,共同签署工作协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办案信息移送、通报范围、时限和程序,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信息共享工作中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与此同时,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依托市政务网研发包括基础数据、案件办理、综合统计、廉政建设、法律法规查询等五大功能的执法信息共享平台,随时查看、审查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案件材料,实现信息全面、及时共享。
拓展执法信息收集渠道。一是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设立检察官工作室,配备电脑、打印机,接通专线网络,为工作室检察干警设立专用查询帐号和密码,方便干警随时登录信息共享平台,调取相关数据,查看案件信息。二是从侦监、民行、自侦、技术及乡镇检察室等部门,挑选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12名干警担任信息联系员,单独或共同负责与工商、卫生、人社、国土、环保等10个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经常走访座谈,征求意见,掌握有关执法信息。截至目前,信息联系员已主动联系行政执法机关10余次,收集执法信息25条。三是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贴近基层、能第一时间了解基层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的优势,在派驻检察室设立联络站,负责联络本辖区国土所、工商所、税务所等14个基层行政执法站所,实现与基层站所行政执法信息共享。
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梳理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对信息共享情况进行沟通协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以来,已牵头召开联席会议2次。二是完善案件备案制度,先后与10个行政执法单位会签《行政执法情况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执法部门每月应将本月办理案件向检察机关备案,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还应将相关材料抄送检察机关;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在3日内向检察机关通报有关案件情况。检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主动查阅行政执法统计台帐、执法档案等有关材料。三是完善协商建议制度,积极帮助行政执法机关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分析发案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