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基础建设好比是为信息化建设修了‘高速路’,能不能为办公、办案提供便利,关键在于有没有好‘车手’。”在彭阳县法院日前召开的信息化建设专题会议上,院长殷志刚形象地道出了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关键。近年来,彭阳县法院在信息化应用上狠下功夫,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建立庭审录音录像和电子卷宗,开通远程提审和电子签章功能,推行公文和裁判文书网上签发、内部文件网上传阅,基本实现办公无纸化。
抓基础、增实力,修好“高速路”。经过几年的信息化建设,彭阳县法院实现了办案、办公全区“四级”联网,建成了5个数字化法庭,2套查询系统,3块LED显示屏等基础建设,逐步具备了庭审直播录播、远程电子签章、远程提审等功能。法院为每名干警配备便携式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存储介质等设备,为办案办公信息化提供了必要的硬件支持。
抓能力、提水平,培养“好车手”。强化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干警文字录入速度,让干警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工作;开展岗位练兵,通过评选记录能手、优秀电子卷宗等活动,促使干警提高计算应用水平;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信息化专业人员对办案、办公软件流程讲解培训。同时,组织干警“走出去”,到兄弟法院学习信息化建设典型经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抓制度、促规范,制订“严交规”。制订《彭阳县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等8项信息化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以制度促进信息化建设。将推广信息化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长亲自抓信息化工作,带头网上传阅公文和签发裁判文书。推行信息化应用“一票否决制”。将信息化应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凡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化办案、办公的,年终不得参与庭室评先选优,并将信息化运用程度记入干警业绩档案。修订经费兑现办法,将网上传阅公文、建立电子卷宗、裁判文书上网等与经费兑现挂钩,奖优罚劣。推行信息化应用“阳光工程”,实行信息化应用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庭室信息化应用情况,以公开监督促普及应用。 (通讯员 米占廷 贾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