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体制改革佛山勇当先锋
来源:佛山日报 更新时间:2012-10-29

 

  朱伟坚

  行政体制改革既连接着社会领域改革,又连接着经济领域改革,处于中心环节。近年来,佛山行政体制改革先行先试,亮点纷呈,特别是综合改革、区级大部制改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等,在全省、全国反响强烈。

  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回顾十六大以来佛山十年行政体制改革的历程,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对我们以更加科学有效的思路、方式和举措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促进佛山科学发展意义重大。

  回顾2002年至2012年的10年佛山行政体制改革历程,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2年初至2006年8月,该阶段的特点是以行政区划调整为主要内容,整合城市发展资源,促进协同发展。

  随着佛山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整合各区发展资源成为必然要求。2002年12月,佛山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原佛山辖区的城区、石湾区以及南海市、顺德市、三水市和高明市,设立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和高明区五个区,实行“一市辖五区”的管理体制。另外,镇街划分过多过细,也不利于生产力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还会带来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为此,各区积极推进“并镇、并村、并校、减人”的改革,调整了镇(街)行政区划,三水区在2003年由原来的11个镇街变成“1街4镇”,高明区在2005年由原来的3街6镇变成“1街3镇”,南海区在2005年由原来的17个镇街变成“2街6镇”,禅城区经过2005年、2006年两次调整合并,变成现在的“1镇3街”。实行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原有的“活力”和调整赋予的新“合力”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同城生活,同城便利”,促进了共同发展。

  第二阶段: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该阶段的特点是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为主要内容,清理事项,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针对行政区划调整后存在的问题,2007年,佛山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规范全市审批事项的办事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建立了“一市五区”行政互通机制。2008年,佛山正式启动“两横两纵”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着力简化优化审批部门内部横向、纵向和外部横向、纵向四个业务流程,压缩“内循环”。全市55个部门200多个单位参与了改革,市、区统一推进、分批完成。

  第三阶段: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该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以区大部制和简政强镇改革为主要内容,精简机构,下放事权,优化组织结构,建设服务型政府。

  2009年,佛山积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根据《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经济运行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等各领域的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2009年9月,顺德区正式实施大部制改革。2009年11月,顺德容桂街道和南海狮山镇被赋予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进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在顺德大部制和容桂狮山简政强镇改革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6月,佛山五区全部完成大部制改革。2010年9月,佛山31个镇街全部完成简政强镇事权改革。2011年,针对大部制改革后存在的实际问题,佛山在市直和各区对职能部门再次进行了调整,完善和理顺市、区、镇(街道)关系,加强上下级部门工作对接,加快大部门工作流程重组。

  第四阶段:2012年初至今,该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内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模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管,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

  2012年5月,《佛山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出台,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改革的关键,首次明确了打破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模式,将部分行政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这意味着,此次改革不是内部调整式改革,而是一次“革自己命的彻底的大改革”。

  未来几年是佛山全面推动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要着力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抓住以下几点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一是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重塑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如果不确立这样一个基本思路,政府的职能转变就难以实现,阻碍科学发展体制的难以消除。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切实将政府职能转移到市场监管、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积极建立市场主体自律与社会组织协调机制,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协调的层级体系,是行政权力顺畅运行的重要基础。大部门制和简政强镇改革有效解决了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难题,但总体而言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如何理顺市区镇(街)三级在事权与财权、放权与监管等方面的关系,如何增强市级统筹发展能力等等,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优化政府结构,进一步理顺市区镇(街)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市区统分结合的管理新模式等。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政府职能转变。实现行政体制改革与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应抓住以下几个重点: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大力扶持、发展各类社会组织,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形成灵活的协调机制,有效维护不同社会群体的合法利益。(作者单位:中共佛山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