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滁州市以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以编制职权目录为基础,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质是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目的,以电子政务网络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权力法定、程序固化、裁量限定,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并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察监控。
一、以清权为前提,夯实权力阳光运行基础
依法清理审核。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按操作程序自下而上排查和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行使的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后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法制、编制、保密等部门进行审查把关,对各单位行政权力进行审核规范。
编制职权目录。对审核确认的权力项目按照职权分类进行登记,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向社会公开,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发布。
公布工作流程。对职权目录中公开的每一项行政权力,依照运行程序绘制并公布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并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要求,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避免权力行使的随意性。据统计,全市393个单位共清理行政职权13778项,8个县(市、区)337个单位共清理行政职权9934项。
二、以亮权为核心,构筑权力阳光运行平台
构筑联网审批平台。依托已建成的市、县、乡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行政服务代理点,完善市县乡和村“3+1”联网审批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联合审批网络系统。
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将行政权力的全过程,全部纳入联合审批平台,以电子化形式加以固化,明确工作流程,确定岗位职责,落实具体人员。目前,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都可在网上运行。
实施三位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一是自动化审批系统。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审批系统,把市级4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8个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范围,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 二是计算机监管系统。定时截取保存工作电脑的屏幕画面,实现对工作人员的电脑办件、程序运行的实时全程记录。三是视频监控系统。在服务大厅内外安装177个摄像头,全程记录工作人员的服务过程,并专线接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的办公室及市效能办,接受远程监察。
三、以制权为目标,强化权力阳光运行保障
注重把制度规范融入于权力阳光运行各个环节,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保障。
强化权力制约。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试行)》、《滁州市基建联合审批有关实施办法》、《滁州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决策、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权力运行过程的主体责任和监管。
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把科学合理界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作为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关键环节。先后出台了《滁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增强了行政处罚的操作性和透明性。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各部门都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使行政处罚更加公正、规范、透明。
强化责任追究。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对不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对因公开不力、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规范权力运行 打造阳光政务
2010年以来,滁州市以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以编制职权目录为基础,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质是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目的,以电子政务网络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权力法定、程序固化、裁量限定,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并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察监控。
一、以清权为前提,夯实权力阳光运行基础
依法清理审核。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按操作程序自下而上排查和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行使的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后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法制、编制、保密等部门进行审查把关,对各单位行政权力进行审核规范。
编制职权目录。对审核确认的权力项目按照职权分类进行登记,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向社会公开,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发布。
公布工作流程。对职权目录中公开的每一项行政权力,依照运行程序绘制并公布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并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要求,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避免权力行使的随意性。据统计,全市393个单位共清理行政职权13778项,8个县(市、区)337个单位共清理行政职权9934项。
二、以亮权为核心,构筑权力阳光运行平台
构筑联网审批平台。依托已建成的市、县、乡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行政服务代理点,完善市县乡和村“3+1”联网审批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联合审批网络系统。
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将行政权力的全过程,全部纳入联合审批平台,以电子化形式加以固化,明确工作流程,确定岗位职责,落实具体人员。目前,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都可在网上运行。
实施三位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一是自动化审批系统。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审批系统,把市级4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8个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范围,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 二是计算机监管系统。定时截取保存工作电脑的屏幕画面,实现对工作人员的电脑办件、程序运行的实时全程记录。三是视频监控系统。在服务大厅内外安装177个摄像头,全程记录工作人员的服务过程,并专线接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的办公室及市效能办,接受远程监察。
三、以制权为目标,强化权力阳光运行保障
注重把制度规范融入于权力阳光运行各个环节,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保障。
强化权力制约。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试行)》、《滁州市基建联合审批有关实施办法》、《滁州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决策、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权力运行过程的主体责任和监管。
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把科学合理界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作为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关键环节。先后出台了《滁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增强了行政处罚的操作性和透明性。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各部门都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使行政处罚更加公正、规范、透明。
强化责任追究。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对不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对因公开不力、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推进政务公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创新工作机制 深化政务公开
市委书记江山、市长张祥安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调研指导工作
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副主任章石生一行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南谯区林业局检查指导工作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滁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以贯彻《条例》为主线,以完善信息发布体系、政务(办事)公开示范体系和监督考评体系为支撑,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政府信息发布内容不断规范,数量不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排名位次不断上升,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滁州市位列第一。
一、科学谋划,做到“三个到位”
1.领导重视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及时成立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监察、法制、政务公开办公室等部门参加,为贯彻实施《条例》提供了组织保障。
2.机构落实到位。2007年底成立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与市行政服务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8个县(市、区)也先后成立政务公开办公室,全市上下形成统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系。市直160多家单位成立了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定了工作人员,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组织体系。
3.宣传培训到位。全市通过学习培训、专题讲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贯彻《条例》精神,扩大政务公开工作影响,营造了全社会重视并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条例》实施后,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各级领导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并听取市委党校专家和市政务公开办负责人关于《条例》解读和工作汇报。2011年12月,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科学发展大讲堂——政府信息公开与高绩效政府”专题讲座,邀请《条例》的起草者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洁担任主讲。《条例》实施以来,多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单位在人民广场开展广场宣传日活动,全市有近500个单位参加,挂条幅500多条,制作展板500多块,散发资料3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500多人次,解答群众疑难问题600多个。同时,市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进行了多次宣传报道,并制作宣传片在《民生》栏目播出;政务公开工作还走入“政风行风热线”,逢单月17日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直播,实现在线互动。
二、创新机制,构建“三大体系”
1.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体系。先后制定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涉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和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制度30余项,从信息发布数量、发布时限,到信息质量全方位规范。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印发了《滁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实现申请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提交,办理、答复均统一在该平台进行。几年来,全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84.9万条,约占全省信息发布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县(市、区)发布信息72.5万条,市直单位发布信息12.4万条,其中人事类、财务类、审批类、执法类、民生工程等重点信息所占比例由2008年的16%上升到2012年的46%。市直网上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67 件,按时办结率100%。
2.建立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体系。制定了示范点建设“六有”标准,各示范点结合自身工作,在框架标准内,通过硬件投入、制度建设等,一批特色鲜明的示范点脱颖而出,真正成为信息发布的示范、为民服务的示范、依法行政的示范。目前,我市共建成省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6个,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9个、办事公开示范点10个,各县(市、区)还命名县级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40个。省、市、县三级示范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3.建立政务公开督查考评体系。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建立面上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网上督查与上门督查相结合、部门督查与系统督查相结合的督查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占一定分值,赋予政务公开工作强有力的抓手。二是建立通报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对政府信息发布和示范点情况每月通报,季度点评,半年分析。实行重点单位例行通报、热点部门定期通报、民生行业抽查通报,以通报促重视,增压力。几年来,开展各类督查42次。召开政务(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现场会、分析会、调度会和季度例会36次。
三、拓宽渠道,抓好“三个载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政府投入20万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的统一平台,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全市三级政府共有信息发布主体765家,初步形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按照《条例》要求,在市档案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点,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今年,又在新建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配备了完备的设施,最大限度地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3.建立网络问政平台。在全力规范建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这一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完善宣传橱窗、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我市开通了12345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效能热线、在线访谈等;搭建了网络问政平台,市政府印发了《滁州市网络问政实施方案》,制定了《网络问政制度》,组织召开网民座谈会,开通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市纪委书记信箱,及时办理网民留言,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四、把握重点,做好“三个推进”
1.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将此项活动作为今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了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制定了实施方案,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专栏,及时发布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有436家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开辟了专栏,共发布“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信息600多条。
2.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清理和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及绘制运行流程图,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网站上开辟行政投诉和行政执法结果公开栏,公开行政投诉和行政执法结果,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据统计,全市393个单位共清理行政职权13778项,其中,市直单位共清理行政职权3844项,8个县(市、区)共清理行政职权9934项,上述职权均实现网上公开,并汇编成册。同时,利用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编制成果,动态向社会公布行政职权办理情况。
3.推进八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上,放在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的关键环节上,放在影响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上,进一步强化重点信息发布工作,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等八大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八大牵头部门全部制定了方案,开辟了专栏,并及时将重点领域信息在网上进行了公布。
规范权力运行 打造阳光政务
2010年以来,滁州市以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以编制职权目录为基础,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质是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目的,以电子政务网络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权力法定、程序固化、裁量限定,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并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察监控。
一、以清权为前提,夯实权力阳光运行基础
依法清理审核。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按操作程序自下而上排查和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行使的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认后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法制、编制、保密等部门进行审查把关,对各单位行政权力进行审核规范。
编制职权目录。对审核确认的权力项目按照职权分类进行登记,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向社会公开,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发布。
公布工作流程。对职权目录中公开的每一项行政权力,依照运行程序绘制并公布流程图,依次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并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要求,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避免权力行使的随意性。据统计,全市393个单位共清理行政职权13778项,8个县(市、区)337个单位共清理行政职权9934项。
二、以亮权为核心,构筑权力阳光运行平台
构筑联网审批平台。依托已建成的市、县、乡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行政服务代理点,完善市县乡和村“3+1”联网审批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联合审批网络系统。
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将行政权力的全过程,全部纳入联合审批平台,以电子化形式加以固化,明确工作流程,确定岗位职责,落实具体人员。目前,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都可在网上运行。
实施三位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一是自动化审批系统。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审批系统,把市级4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8个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范围,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 二是计算机监管系统。定时截取保存工作电脑的屏幕画面,实现对工作人员的电脑办件、程序运行的实时全程记录。三是视频监控系统。在服务大厅内外安装177个摄像头,全程记录工作人员的服务过程,并专线接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的办公室及市效能办,接受远程监察。
三、以制权为目标,强化权力阳光运行保障
注重把制度规范融入于权力阳光运行各个环节,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保障。
强化权力制约。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试行)》、《滁州市基建联合审批有关实施办法》、《滁州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决策、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权力运行过程的主体责任和监管。
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把科学合理界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作为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关键环节。先后出台了《滁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增强了行政处罚的操作性和透明性。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各部门都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使行政处罚更加公正、规范、透明。
强化责任追究。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对不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对因公开不力、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