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交警将实行垂直管理
来源:生活日报 更新时间:2012-06-20

 

  生活日报6月19日讯(记者万兵兵)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已经确定对山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方案,由山东省公安厅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保畅通工作,对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及人员实行垂直管理,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应急事件的处置以属地管理为主。而设区的市政府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不再负责本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据了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