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詹肖冰
浙江按照“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的思路和“强势推进、强力督导、强制入轨”的要求,全面、协调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力提升了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对此,记者近日专访了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王辉忠。
记者:今年公安部党委作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后,浙江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措施,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此,浙江省公安厅党委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王辉忠:面对日益加快的民主法治进程、日渐提高的群众要求、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是牵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牛鼻子”。一直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都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常抓不懈。早在2008年9月,省厅党委就成立了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规定和措施。
记者:在具体的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浙江的整体思路和措施是怎样的?
王辉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非一日之功,也不是某个警种、某级公安机关和某个部门的事,它涵盖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全警种、全建制、全要素推进”的工作思路。所谓全警种推进,就是要变“一枝独秀”为“满园春色”,任何警种和部门都不能置身其外。目前,全省11个业务警种的17个基层试点单位已基本完成试点任务,也形成了比较好的成熟的样本经验,并通过各种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全建制推进就是变“单兵出击”为“整体突围”。在全面推广“杭州样本”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因地制宜,正视地区之间、任务量之间、工作对象之间的差异性,实行分类指导和均衡推进,形成全省11个市局、103个县局、2000余个基层所队全建制参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格局。全要素推进就是变“物理变化”为“化学反应”。执法规范化建设包括执法主体、执法场所、执法监督、执法信息化等诸多要素,必须整体推进,缺一不可。因此,我们在全力推进功能区改造的同时,把更多精力放在勤务制度、执法制度、执法机制的跟进完善上。
记者:您刚才提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非一日之功,下一步,浙江公安机关将重点从哪几方面推进和落实?
王辉忠:作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单位之一,我们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重点从3个方面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向纵深:一是要以标准促进规范。要充分发挥基层民警主观能动性,挖掘民警潜能,发动全体民警共同讨论、共同参与制度规范制定工作,确保制定出来的标准体系更具生命力、持久力和落实力。二是要以问题牵引破题。要牢固确立“问题就是方向、破题就是价值”的思路,坚持从“问题”切入,重点破解影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根本性、源头性问题。三是要以硬件倒逼软件。继续坚持软硬并举、内外兼修,不断加强执法主体的执法理念、执法素质、习惯养成教育,使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实现质的变化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