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检察院借助信息化推行案件管理新模式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借助信息化推行案件管理新模式
 
□陕西省渭南市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发 
 
 2007年以来,我们探索建立了以流程管理、量化考核为基本方法,以规范化建设为主要途径的案件管理模式,实现了由各业务部门分散管理向全院集中统一管理、由各基层院自行管理向全系统集中统一管理和由单纯的案件管理向对案件和办案行为进行同步管理的“三个转变”。

    准确定位,明确职责,构筑防止检察权滥用的严密体系。我们制定了《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必须达到“三个明确、五个统一”。三个明确,即明确案件管理部门的定位是“管理、监督、服务和保障”;明确案件管理的范围和职责;明确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五个统一,即统一受理和分流案件,控制案件进出口;统一分案,平衡办案人的工作量;统一录入案件信息,确保办案数据准确;统一赃款赃物管理,防止违纪现象发生;统一对案件实施全流程监控机制,透明办案管理环节。

    开发软件,强化培训,打造案件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各业务部门、基层办案骨干根据法律和检察业务工作要求,反复讨论,提出了需求报告,再经软件公司6个月的研制开发、半年的试运行和4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现在使用的办案软件。为了让检察人员尽快掌握案件管理软件的操作要点,我们邀请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组织全市检察干警进行了模拟演练,手把手操作,面对面指导,为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奠定了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根据检察业务分类,案件管理系统配置了自侦、侦监、公诉、控告、申诉、监所、民行等7大类案件81个流程,其间有848个控制节点。正是这些节点,将各种规范和制度体现为菜单、模板等“看得见”的控制,保证了所有案件都按既定程序和标准流转。

    以案为主,突出重点,强化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强化对内部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在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中,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施集中统一,通过统一收送案,统一录入信息,统一分配案件,统一赃证物管理,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行全程监督,各项检察业务涉及的非涉密案件全部实行网上流转,通过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三是开展案件评估,对办理终结的案件从程序、实体、卷宗、社会效果四个方面,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每月一次通报。四是实现资源共享,打破区域与层级界限,构建市县两级检察院案管工作一体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