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如果你是延安境内的一位居民,你的家庭信息、购车及交通违
规情况、拘留记录等信息都在我们的警务综合平台上。查询时鼠标一
点,一目了然。”
“就算领导出差在外,只要登陆网络平台就能进行案件的签发批
复,再也不用在案件执行程序上费人费力费时间了。”
“案件办理进程都在网络平台上‘晒’着呢,违规执法一点机会
都没有。”
这是延安市基层派出所的干警对公安信息化最直接的感受。网上
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考核的信息化工作方式被认为是一
次“警务变革”。
在最近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延安市公安局运用公安信息化手段
抓到了100多名在延安境内的网上通缉在逃犯,这样的办案效率之前仅
靠“一张纸和一支笔”再加“蹲点守候”的方式是无法实现的。
鼠标一点,省的不只是时间
以之前“纸笔办案”的方式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在程序上需要多长
时间?延安市宝塔分局凤凰派出所所长孙晓岗算了一笔账:
“宝塔区分局临镇派出所距离分局60多公里,而且多为山路,单
程需要一个多小时。按照正规的程序,一起刑事案件的受理、取证、
立案、拘留等环节都需要分局领导签字,那民警就必须至少往返几趟
才能完成正规的程序,基层的人力、财力、时间都耗不起。”
在走程序的“奔波”过程中,还不排除分局领导外出开会使审批
时间往后顺延的情况。于是,在办案过程中,有些民警为了“省时间”,
就有了“先办案、后规范”的违规执法行为。
而现在的网络办案,案件受理、笔录制作、调查措施、权利义务
告知、法制部门审核、领导审批、法律生成等办案环节全部在网上就
可进行。孙晓岗认为这不仅使办案程序更便捷,同时避免了程序上的
违法,对民警也是一种保护。
无形的信息,有力的武器
2008年9月,甘泉县18年前一家六口被杀的灭门案告破,凶手被逮
捕归案,却因为案发后的调查情况、物证等一些重要资料丢失而遭遇
证据不足的尴尬。
“在公安信息化管理下,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延安市公安局
信通科技支队张虎成介绍说,“网上办案要求刑事、行政案件从立案
到处理各个环节都必须全网运行,而案件的电子档案也比之前的纸质
档案保存得更长久、更准确。”
大量的信息织就了一张严密的网络,随着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深
入,各警种的警务资源可以通过网络整合到一起,做到警务资源配置
的最大化,每个警种通过日常工作采集的信息都可以和其他警种共享。
张虎成说:“现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民警可以把有关信息录入到
计算机,开展网上追逃,不管什么时间,只要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和公
安联网计算机的信息出现‘碰撞’,所里的电脑就报警,我们就可以
发出指令,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质检员”实时监督“流水线”执法
在执法管理中,延安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李杰形容自己现在的角
色更像是监督民警在“流水线”上执法的“质检员”:“我们开展日
常网上案件巡查,对执法办案实行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的网上监
督。”
“公安办案的量非常大,而且比较分散,全部考评完延安市的117
个派出所至少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因此原先只能事后管理,但一些
虚假台账记录或者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法问题就很难查出来”,
李杰说,“而现在,我们就像企业质检员一样,随时都可以站在网络
这条生产线上监督办案情况。”
在网上办案中,系统自动生成依据部、省要求的种类和式样设置
的单位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与各类执法台账,这就避免了之前考评时
出现的台账造假和“隐案”问题。
李杰说:“在信息化过程中,案件需要入网办理,办案过程被‘
晒’在网络平台上,民警的违规执法无异于‘自我举报’。”信息系
统规范了业务流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案件执法的
影响,切实保证了执法办案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警务综合平台可以直接对基层民警每天的警务活动进行分
析,并通过平台量化工作标准形成考核数据,实现对民警的网上考核。
公安信息化大大提升了民警破案的能力。今年一季度以来,延安
市通过信息化手段破获的刑事案件达到661起,占到整个破获刑事案
件的81%。
(本报记者 张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