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对药品经营企业网上监管已达到73%
来源:番禺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记者 三 峡  廖月尧  通讯员 梁国强

  日前,记者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2007年广州市推行药品经营企业网上监管以来,我区不断加大此项工作的进展力度,经过一系列的强有力的措施的实施,截止到目前,全区对药品经营企业网上监管已经达到73%,位居广州之首。下一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涉亚辖区内的零售药品经营企业的网上监管,力求在9月底“涉亚”的药品经营企业网上监管率达到100%,全区药品经营企业网上监管工作须达到98%。

  药店须将药品购、

  销、存等进行网上报备

  随着亚运的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履行药品流通监管职能,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与使用安全,快速掌握我区市场流通药品的种类和储备情况,实现药品安全监管、紧急预警、预防突发事件、促进药品经营市场良性循环提供一个监管平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对全区零售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软件管理,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提高经营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地提高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加强药品管理、规范实施国家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帮助监管部门有效便捷监管、增强应急事件快速反应能力,从2007年开始投入平台建设,经过2008年、2009年网上监管体系建设的探索,到今年年初,逐步对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实行网上监管,目前药品经营企业网上监管已经达到73%。

  据了解,网上监管的零售药品企业必须将经营的药品品种与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药品编码目录进行对比,获取药品编码,并写入企业的药品管理信息系统中,零售企业必须将企业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等情况及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有无违禁等药品,以方便执法人员实行网上监管。

  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

  网上监管的监督检查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网上监管实施以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把药品经营企业上传验收记录、销售信息的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该局电子政务流通监管平台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核查企业上传信息的真实完整程度,对发现的可疑问题要及时开展现场核查;还要把企业能否及时、真实、完整上传验收记录、销售信息作为确定企业信用等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的依据。

  未实行网上的监管的

  药品企业将不予以换证

  据了解,2009年,通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已经顺利完成大批量集中换证工作。通过换证淘汰了869家管理混乱规模较小的药品零售企业,既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又没出现因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现象。2010年,我区将有10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需要换证,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做好2010年药品零售企业换发许可证工作,逐步改变药品零售企业“多、小、散、乱、差”的现象,进一步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素质,促进规模经济形成,增大医药经济总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任表示,特别是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期间,如果该零售药品企业未实行网上的监管的,将不予以换证。据悉,目前我区有246家药品经营企业未开展网上监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跟进。

  亚运周边药品经营企业

  须全部纳入网上监管

  为加强网上监管的进一步实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查阅档案材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推进亚运会场馆(包括训练场馆和接待酒店等)周边重点区域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网上监管,开展对含可待因口服溶液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实施流通电子监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实施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的宣传、贯彻的力度,把药品流通电子监管进一步制度化,将网上监管工作纳入日常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力争在今年8月31日前实现亚运会场馆周边重点区域药品经营企业全部纳入网上监管,确保亚运期间我市药品市场规范有序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