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先后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以及全市法院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总结2009年工作,精心谋划2010年工作,提出紧紧抓住“人民法院人民性”工作主线,力争实现“七个新提升”,努力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
在依法服务大局上实现新提升。围绕经济形势变化,由应对危机转变为服务和促进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巩固和扩大“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成果,探索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搭建对接中小企业、重点行业、支柱产业的平台,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围绕区委以三次产业快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快转型的重大部署,对涉及全区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认真调查,找准切入点,深入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实施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制订相关司法措施,为“决战十一五,加快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犯罪。对轻罪犯罪案件加大缓刑和非监禁刑的适用,体现从宽政策,减少社会对抗。
在有效解决涉诉纠纷上实现新提升。精心组织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消化积案。大力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积极争取区委领导和区政府支持,出台规范化意见和保障性措施,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以及乡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联动与协作,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力争进入诉讼渠道的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从源头治理入手,切实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正确把握调解工作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调解工作品质,从规范调解要求、完善考核机制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建立信访案件的质量评估机制、重信重访排查化解机制,加强与人大、政法委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反馈,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在健全司法为民机制上实现新提升。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成效,加快推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的相互协调、相互衔接,明确要求,细化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完善司法保护网络建设,在大学城及重点产业集聚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行案件速裁、“网上立案审查”等工作,改善诉讼服务中心的办公环境,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扩大巡回审判案件范围,实行常态化和固定化相结合的方式,定人定责,量化考核。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的渠道,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通过审务进社区、审务进乡镇活动,加强与基层组织、基层群众的沟通,及时掌握社情民意。
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上实现新提升。积极组织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依托现有的法院与奔牛镇挂钩共建平安乡镇的平台,扩大共建活动的范围,向全区其他乡镇、街道延伸,强化协调联动,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挥司法审判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重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互动,通过联席会议、行政审判年度报告、上门走访交流等方式,及时通报行政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突出抓好司法建议工作,结合审判、执行和信访案件中发现的涉及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发生、推动制度完善。
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实现新提升。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加大对分案、定案把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全面实行随机分案制度,减少分案的人为因素,提高审判效率。加大对法律适用的指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推出一批办案指导规范,形成主要案件类型的办案指导意见,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充分运用审判运行态势和案件质效指标分析,提出针对性意见,为审判决策提供参考。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相互制约,加大监管措施,突出抓好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委托评估、拍卖、变卖的若干规定。
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实现新提升。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健全对法庭工作的领导与指导机制。进一步拓展法庭功能,突出抓好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快横山桥、横林法庭的异地重建步伐。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法庭功能,推行庭审摄录,探索试行远程庭审。加大对网络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应用,使信息化工作涵盖内部管理、立案接待、调解审理、信访监督等各个环节。
在抓好公正廉洁司法上实现新提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要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着力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要完善法官交流锻炼制度,推行“法官教法官”、老法官“传帮带”等方式,着力提高司法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着力抓好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法官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中介机构人员的关系,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坚决抵制说情风对公正处理案件和廉政建设的影响。要想方设法争取支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缺编状况,缓解案多人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