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3指标考核区县依法行政
来源:北京晨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包括信息公开、行政过错追责等  考核结果挂钩干部任用
  晨报讯(记者 王萍)今后,本市将确定23项主要指标,每年对18区县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该考核将作为考核区县领导干部实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区县政府,还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情况,建立和落实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等,都是该考核的重要指标。
  昨天,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涉及7类共23项主要指标。办法规定,考核每年组织一次,采取日常检查计分和年终综合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年度考核结果将提交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依据,考核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区县政府,会被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考核采用计分制,基础分为100分。考核计分方法采取扣分制,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扣除该项考核指标部分或者全部分值。考核办法设置加分和减分机制。如果区县政府存在年度依法行政改革创新,以及被行政问责等情况,则将在基础分100分外,给予相应加分或减分。
  考核内容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考核指标: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情况、建立落实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和培训制度情况、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等。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考核指标: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加强行政审批监管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情况,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情况,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情况等。
  建立行政决策机制,落实依法决策制度
  考核指标:完善和落实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和程序情况、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情况、建立和落实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等。
  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考核指标: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情况、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情况等。
  认真履行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考核指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等。
  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考核指标: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完善落实信访制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等。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考核指标: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情况、完善落实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情况、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情况、加强监察和审计专门监督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