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之后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更能突出重庆特色,更能提升政府运转效率,更能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
2008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对2005年2月制定的《国务院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根据新《国务院工作规则》,我市结合“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突出了重庆特色。其中,增加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些重大工作部署的表述,例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等内容。
同时,增加“推进政务公开”一章,规定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法律和市政府规定,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议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依法行政在新的政府工作规则中被特别强调,加强廉政建设,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成为市政府工作新的指导思想内容。并规定市政府拟订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对于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市政府法律顾问和相关新闻媒体可列席会议。此外,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会议还传达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代市长、副市长分工以及“AB角”进行了部分临时调整。
市领导马正其、童小平、谢小军、刘学普、凌月明、吴家农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