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推行电子政务减少纸质文件
来源:衡阳日报 更新时间:2009-08-03

        日前,市政府办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部门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对外公开、推行电子政务、减少纸质文件。”为精简“文山”,日前,市政府办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部门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

  《通知》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事先请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派出机关、部门内部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部门代市政府起草的文件稿,要向社会公布决策方案草案,并根据情况采取听证会、座谈会、协商会、开放式听取意见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政府文件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和新的重要提法要有依据。

  《通知》指出,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对外公布。市政府已发布的文件,各部门不再转发。市政府印发文件推行电子政务方式,减少纸质文件文本。市政府办公室和各部门要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文效率,实行限时办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