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口计生十件实事惠民生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09-07-24

 
  2009年,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争取多项目推进、多渠道惠民,重点抓好“惠民计生”十件实事,造福全市计生家庭,促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建立农村牧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金补贴制度。结合正在实施的农牧民养老保险工作,在现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基础上,再拿出部分资金,本着农牧民自愿的原则,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新增资金用于直接补贴农村牧区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双方自己缴纳的部分养老金。

  二是开展“1+1”母婴健康行动。给予出生婴儿家庭生育关怀,为孕期妇女每日免费提供一杯牛奶,为出生婴儿发放营养品补贴 。

  三是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等药品,全面推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加强孕前服务和管理,在免费婚检的基础上,实行免费孕检。

  四是实行“健康母亲,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先进旗区创建工作,东胜、达旗、乌审旗争取今年至少有1个旗进入全国优质服务先进行列,全部进入全区优质服务先进行列。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中央新增国债项目建设,打造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新亮点。

  五是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在市级拿出200万元建立生育关怀公益金的基础上,今年要建立旗区级生育关怀公益金。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深入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

  六是建设人口文化精品工程。在去年人口文化阵地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每个旗区再建1-2个人口文化大院、广场或一条街,打造计生宣传精品新亮点。

  七是开展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今年,每个旗区建立1个早教示范基地,在东胜区建立1个“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

  八是开展“数字计生”试点工作。争取我市成为全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完成市、旗、乡三级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在东胜区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信息共享试点工程,建立集计生、公安、卫生和民政等部门于一体的服务和管理中心。

  九是开展以“鄂尔多斯是我家”为主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一盘棋”新机制。

  十是实施“双百工程”。为100户农村牧区计划生育无房或危房户每户投入5000元进行房屋改造,为100户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计划生育家庭购买农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