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明令取消的项目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并按照要求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运作。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绝不能以“备案”的名义搞变相审批。要重新界定市区两级的行政审批事项,本着“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和便民、高效”的要求,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审批事项,方便各类经济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全面清理年检事项,改革年检制度,对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年检事项一律取消。要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即:使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授权到位。按照“依法整合、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办理、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审批新机制,解决审批项目集中不到位、授权不到位、职能不到位的体制性问题。
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创新行政审批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解决程序繁杂、运转缓慢的问题。抓好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市直部门和海勃湾区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运作;乌达区、海南区也要积极建设便民行政服务中心,将其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方便群众办事。严格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的决定》,努力为办事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全过程代理服务。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实现网上申报、远程审批、电子监察等电子政务服务功能,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二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集中纳入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招、拍、挂等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必须按照“项目统一申报、信息统一发布、交易统一规则、监督统一平台、收费统一标准”的要求,形成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招投标有形市场。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规则、专家库、项目管理、信息公布等工作细则,实现全方位监控。加大对公开招投标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纠正力度,特别是对规避招标、弄虚作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招投标,以及招投标监督管理中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是加快工业园区的体制改革。要求各区要积极探索工业园区体制改革、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高起点、高标准做好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三个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合理布局各工业园区的主导和配套产业,加强产业延伸和产业协作,提高项目和企业承载能力。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提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和档次。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专业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等有效模式。按照“特色强、机制新、生态优、效益好”的发展要求,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市工业对外开放的窗口、工业强市的主战场、企业壮大的平台、经济增长的龙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