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以“消费有利息、消费有信用、消费信息化”为理念的“信息化便民服务一体化工程”,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试运行验收合格,近日将正式开通运行,并逐步扩展到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
这项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抓的工程,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内蒙古自治区共同确定的呼包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试验区的一个重要项目。此项目将以“内蒙古消费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平台为支撑,在现有邮政及几大电信运营商已开展的收费网点的基础上,通过资源整合,率先完成呼包鄂地区公共事业交费信息化便民服务一体化,进而向全区推广。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办综合处处长杨长斌介绍说,所谓“一体化”,主要是在水、电、煤气、邮政、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数字电视等交费网点和加油站、加汽站、银行网点、大型商场、分布在居民生活区的便民连锁超市,由自治区政府信息办消费信息数据中心免费布设“消费信息终端”,同时免费颁发“内蒙古自治区居民消费信息卡”,使关系民生的诸多公共事业类交费,实现“一个网点就可以共享公共服务”。即:居民到任何一个已布设“消费信息终端”的网点,通过刷卡(“内蒙古自治区居民消费信息卡”),即可完成电信运营商(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宽带、手机、固定电话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电视费等各项交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便民“一卡通”。
与别种“一卡通”不同的是,这个“一卡通”在消费者获得商品后,还可享受到其消费额的银行6个月定期存款利息。其运作方式是消费者刷卡后消费款并不立即支付给商家,先由政府掌握的专用账户垫付给商家,实际消费款存入银行6个月,以保证消费者在消费商品后“留下一段时间”对商品质量进行检验、鉴别,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此系统已在呼和浩特市内的电信运营商、邮政、电力的收费营业网点以及约60家商场、饭店布设了“消费信息终端”,居民在任一“消费信息终端”通过刷“内蒙古自治区居民消费信息卡”即可进行上述交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办同时着手为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布设“消费信息终端”,并颁发“内蒙古居民消费信息卡”,使这些单位的干部、职工工作之余即可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刷卡交纳各种公共事业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办主任张铁网告诉记者,这项工程在便民、惠民的同时还兼有信息采集的功能。其中的核心数据库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把分散的消费信息数据资料收集整合起来,对各类消费数据进行分类、分析及深度开发和保护,通过消费逐步建立起居民和企业的消费信用档案,实现消费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对政府实现科学预测、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实施有效宏观调控,打造诚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