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对纳入国家信息化试点予以资金补助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2-04-14

 
  在批复第一批国家信息化试点后,我委将对纳入国家信息化试点、并确有近期建设需求的试点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各相关试点单位可结合近期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隶属关系提请有关省市或部门审核后于2009年5月15日前报送我委。